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民宗系统意识形态暨文化宣传舆情信息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文化宣传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站稳守好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进一步提升我省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水平,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现将举办全省民宗系统意识形态暨文化宣传舆情信息工作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定于5月15日至18日在武汉东湖大厦(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举行。5月15日下午报到,5月18日下午离训。
二、培训人员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信息等方面工作)各1人;
(二)民族地区10县(市)民宗局分管领导各1人;
(三)武汉市、恩施州、宜昌市、黄冈市、黄石市信息直报点各县(市、区)民宗局各1人,襄阳、荆州、十堰、咸宁、孝感等市所辖县(市、区)从事信息工作人员各2名;
(四)散居民族乡(镇)所在县(市)民宗局分管领导各1人;
(五)委机关各处室及委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各1人。
三、培训内容
(一)互联网环境下涉民族工作舆情引导;
(二)宗教舆情引导管理工作;
(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四)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五)民族宗教信息工作;
(六)宣传干部能力培养与提升;
(七)如何运用新媒体做好民族宗教宣传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统一报名并填写《参加2018年全省民宗系统意识形态暨文化宣传舆情信息工作培训班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于5月7日17时前报省民宗委文化宣传处(传真:027—87127529,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839865124@qq.com。联系人:马青青,联系电话:15185915793)。
(二)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省民宗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三)会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
附件:参加2018年全省民宗系统意识形态暨文化宣传舆情信息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湖北省民宗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郭用德,027—87234767、13297992999)
附件
参加2018年全省民宗系统意识形态暨文化宣传舆情信息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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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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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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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印发 |